兩男承認於機場參與暴動 求情指沒有預謀犯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1/26 17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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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男承認於機場參與暴動,今於區域法院求情後還押候判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2019年8月中,香港國際機場發生反修例示威,4名男子涉襲擊1名警員,該警員一度拔槍示警。2名涉案男子早前承認暴動罪,辯方今(26日)於區域法院為被告求情時,提到控方案情指涉案30歲被告在案發前曾上載影片,教人用上衣遮掩面容。辯方指有關片段與本案無關,即使在和平示威中,亦可能有人擔心影響工作或家庭關係,從而遮掩面容,被告當時亦沒有預謀犯案。

涉案4名被告為邱文勁(30歲;社區主任)、葉文亮(23歲;技工)、高穎康(25歲;廚師)及麥幸雄(24歲;清潔工)。邱及葉早前承認1項暴動罪;高及麥則否認控罪。

辯方今為邱求情時,指邱向來熱心公共事務,邱被定罪後,將失去各級議會參選資格,這對邱是極大打擊及遺憾,而邱案發時沒有戴口罩或喬裝,反映邱無預謀參與事件,邱當日只希望參與和平集會,否則邱便會戴上面罩。

辯方續指,控方案情提到邱曾上載影片教人用上衣遮掩面容,惟影片與本案無直接關係,希望法官不會將片段納入判刑考慮因素。辯方又指雖然有人可能為了逃避法律責任而遮掩面容,但在和平示威中,亦有人擔心被僱主或家人認出,影響到工作或家庭關係,有關片段不足以構成煽動他人犯罪。

辯方為葉求情時,指葉成長於單親家庭,就讀大學時,因為支持反高鐵示威,情緒受影響及未能跟上學業,及至大學3年級時輟學,惟葉沒有放棄自己,因為熱愛火車,葉進到1間鐵路公司及獲得1份穩定工作。

辯方續指,葉另患有抑鬱症、過度活躍症及亞斯伯格綜合症,因病情刺激及一時衝動而犯案,一夜間由有為青年變成暴徒,至今已經還押494天,惟葉過去沒有任何刑事紀錄,而葉到場原是為了聲援及表達意見,雖然葉戴了口罩,卻沒有打算參與暴動。

法官將判刑押後,待同案其餘兩名被告的審訊完成,其間將會為葉索取1份精神科報告,兩名被告續須還押。

案情指,2019年8月13日下午至8月14日清晨期間,數百人在機場示威,有人佔據大堂及阻止旅客經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離境大堂離港。當晚有人用雜物阻擋警察運輸巴士前進,亦有人投擲物品,葉用手電筒照向巴士司機位及車身。

及後警方進行驅散,1名警員嘗試追捕示威者,遭約10名示威者包圍及襲擊,其中邱試圖將警員的圓盾搶走,及試圖將手推車推向警員;葉則以手電筒擊打了警員背部一下,及推了警員一下。該警員拔槍示警,示威者逐漸散去。

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,拘捕邱和葉;警方另發現,邱於2019年7至8月期間,曾在Facebook等社交媒體發佈帖文及影片,教導他人戴上口罩隱藏身份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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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王仁昌